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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篇(范文推荐)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08-18 09:30:0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雨季安全生产制度为确保雨季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季节生产的特点我们重点要抓好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

    雨季安全生产制度为确保雨季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季节生产的特点我们重点要抓好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防雷击措施

    (1)在过滤间、曝气罐等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场点要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8平方毫米;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在5月1日之前必须检测一下,达到合格标准。

    (2)在野外作业遇雷雨时,要在屋顶下方稍有空间的房屋或金属房中躲避,一般的简易帐篷或小棚没有防雷作用。如附近没有躲避的场所,应蹲下两脚合拢,尽可能站在不吸湿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单独的树木下。

    (3)避免靠近或接触高处的金属物体或与其相连的金属物体,如栏杆,避雷接地线等。

    2、防触电措施

    (1)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及时更换。

    (2)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线,需由持证电工接线。作业时要穿工作服配带绝缘鞋、手套、扎好安全带,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3)电器开关,配电盘在雨季之前用塑料布包好。另外,配电箱、配电柜的门要齐全,太低的`要架高,周围杂草要清除。

    (4)各种电器必须保持绝缘良好,配齐插头、开关、安装触电保安器后方可使用。

    3、雨大非紧急生产任务严禁出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2

    1.为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4.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不准穿拖鞋、裙子上班。

    7.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8.机电设备部门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9.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其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10.车床工、钻床工不准戴线手套、披长发工作。

    11.机电维修人员在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时需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开车"等警示标志。

    12.每周由管理部、设备部不定时的抽查1-2次各车间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违章操作、用电、消防设备安全等生产问题;每周日公司固定的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2.1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情况每项罚款5-20元,由管理部、设备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下发到相关部门,由部门在一个工作日落实到责任人上报管理部或设备部,由管理部张贴通告并上报财务。

    12.2安全隐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或设备部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职责部门进行复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12.3根据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需负连带责任的,每项罚款5-10元。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3

    首先,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这是我们在生产经营中贯彻的一个重要理念。企业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个细胞,只有抓好自身安全生产、保一方平安,才能促进社会大环境的稳定,进而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其次,安全生产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基本保证,一切生活、生产活动都源于生命的存在。如果人失去了生命,生存就无从谈起,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如果人因为事故而残疾,因为职业危害而身患职业病,他(她)的生活质量肯定就会大大的降低。

    总之,“安全第一”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企业只有安全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和谐的发展。因此,抓好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4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潜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务必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理解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务必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务必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务必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务必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务必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务必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状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状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状况,个性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资料。透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状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务必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5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潜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状况,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1项目部员工务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4、2项目员工每年务必理解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透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务必理解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理解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员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务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3新进场的工人,在理解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务必理解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资料是:工地安全实施标准的执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设施、过程施工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资料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资料、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4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务必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4、5项目部务必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理解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6一般员工待岗、转岗、换岗,员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第五条、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国家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审定的大纲和教材。

    第六条、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使用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筏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5、企业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

    一。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针对公司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灭火器材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扑救较面积的火灾时,需与喷雾水流配合,以改善灭火效果,并可防止复燃。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是很重要的,一般应注意:

    1、公司消防器材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和保养。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适型号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6、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7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及时报告和整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或成绩显著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违章作业。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8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协助经理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项目部召开生产、安全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5、负责项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项目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工伤事故,现场指挥,及时向经理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员工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调查组工作,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9

    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的结合,普遍检查宇瞻也检查的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a. 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b. 检查现场、查隐患。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c. 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d. 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A.日常安全检查

    a. 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 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B. 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3、节假日安全检查

    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

    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0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不安全因素

    2、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及文件,认真执行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专项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3、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正常运行,项目部特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领导和主持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丁宏标

    副组长:陈建华、陈锦标

    组员:杨继平芦阿季纪维尧李凤林林艇

    职责:

    (1)负责对重大安全问题的处理和决策。

    (2)负责审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和实施。

    (3)负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和控制情况,对下达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核查。

    (4)负责处理安全事故。

    (5)负责应急救援的启动、指挥和综合协调。

    (6)负责奖罚事宜的研究和决定。

    4、项目经理职责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⑵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目标责任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教育,促使其遵章作业,严格执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⑶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施工技术措施。按规定要求审批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⑷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重大隐患事故管理规定,做好急发性事故的专项处理。

    ⑸负责组织特殊工种每周一次,一般工种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并建立活动记录。

    ⑹负责组织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带病作业。

    ⑺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⑻接受工人、技术人员、安全员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本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

    5、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⑴对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负技术责任。

    ⑵对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制度、规定等及时向职工、民工传达,贯彻执行。负责职工安全规程的学习、考试和考核工作,对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要亲自编制和交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安全施工。

    ⑶对重大起重作业及其它危险作业要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认真审查其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必要时亲自指导施工。

    ⑷经常督促检查各种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保证处于完好状态,不带病作业。

    ⑸参加本工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⑹负责指导各工种工人的安全操作方法,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图纸,交待安全施工方法。

    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重大事故要亲自填写事故报告。

    6、专职安全员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⑵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马上制止。不听劝阻的,有权先停止工作,然后向施工员讲明情况或直接报告项目经理。

    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对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要亲自检查指导,协助现场指挥人员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⑷参加工地召开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讨论,并参与制定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

    ⑸及时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和安全月报表工作。

    ⑹做好新工人入场的二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技术台帐。按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百日安全”活动和“安全周”活动的情况。

    ⑺协助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⑻积极开展文明施工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7、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⑴对本班组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起到日常的检查监督作用。经常检查施工(生产)现场安全情况,督促职工、民工做好安全设施和保持工器具的完好。

    ⑵协助安全员或班组长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制度,并带头模范地遵守,对违章作业者进行批评教育,予以制止。

    ⑶帮助班组长坚持开展好安全日活动。填写和整理班组施工安全情况。

    ⑷帮助和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⑸经常检查班组内工人操作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对查出的问题协助班组长认真整改。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8、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⑴在公司(项目经理部)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技术上接受安全员、施工员指导,组织本班工人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规定,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工人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⑵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根据本班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和体质情况,合理分配工作。坚持班前安全交底,检查工作场所安全情况和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的完好情况;班后小结和清理现场,做到文明施工,严禁违章和冒险作业。

    ⑶督促检查本班职工、民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负责解决

    本班组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遇有严重或较大的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有权拒绝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

    ⑷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⑸发生事故时,负责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组织本班组工人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办法和预防措施。及时正确地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

    9、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现场照明用绝缘胶线,不得用花线、塑料胶芯线。

    (3)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未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操作工作。

    (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6)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7)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8)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9)配制环氧树脂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10)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气电缆胶。高空浇筑时,下方不得有人。

    (11)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2)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以上触电保护,杜绝漏保护范围。

    (13)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动力与照明保安器必须分开,保安器必须选用省级审批许可生产的产品。

    (14)电工要做好钢脚手、井架、塔吊等防雷接地及按设备接零保护。接地与接零不得在一个工地同时混用,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罗纹钢,电阻要符合要求。

    触电保安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必须保证安全使用要求。总配电箱第一级动力用电触电动作在电流在50—75MA及以上,照明用电必须在30—50MA及以下,开关箱内触电保安器规格应在施工机具配套,一般机具(拌和机、卷扬机)应选用≤30MA触电动作电流,插入式或平板式振动器、潜水泵、水磨石机及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15MA触电动作电流。

    10、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焊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明火作业有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挡板等隔热措施。

    (10)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续把线爬梯登高。

    (12)清除焊渣、采用电弧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3)多台焊接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4)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接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5)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16)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7)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8)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焊接。

    (19)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20)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接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二、安措费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

    项目部提取安全措施专项费用购买救生衣、救生圈、安全绳、安全带、高频无绳电话以及应急救援措施设备,指定专人保管,成立应急救援小组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和培训是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和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教育首先能提高领导和职工做好劳动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新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工人教育、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等,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充分运用工地的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才能进入操作岗位,项目部要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要对新工人、农民工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和工种安全规程教育;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要对初次进入小组的生产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后才可分配工作,对老 工人要经常进行安全再教育。

    4、各施工队必须把“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成比较永久固定的标牌,立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对违反“六大纪律” 、“十个不准”者,经教育仍然不改的要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5、一般工种坚持半月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特殊工种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要求地进行,并做好记录。

    6、各施工队对配属民工的安全教育同职工一样要求,严禁“以包代教”。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检查使施工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人的行为、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卫生符合安全要求,防患与未然。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季节性检查和预防性检查等。

    2、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科室人员组成。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各工点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每月现场检查不少于15天,要求安全员经常性的现场查询检查监控。

    4、安全检查小组随时掌握工程施工动态,负责整改工作落实,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应和施工作业队一起想办法,指导帮助、监督施工作业队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5、对船舶作业施工队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进行水上作业。

    6、对危险物品及重点风险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实施从预测分析到全过程监控的办法,运用科学的监控和检查手段,控制重点部位伤亡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与未然。

    7、在检查中出现安全技术措施未能到位,机械、电气设备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等,应及时向施工队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8、各施工队成立由队长为组长、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设备员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

    9、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检查规定,施工作业安全检查小组,每周对施工现场机械、电气等,尤其是对危险物品的安全检查,必须严格“队、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的检查制度。每月过一次安全日活动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重大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10、施工作业队安全员协助施工队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

    11、各类安全检查出来的隐患,统一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给施工单位,要求“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12、各级安全员发出整改通知单后,整改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对实施有困难的项目应排出整改计划。

    13、完成整改工作,并验收后,须要填写“整改反馈单”和整改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报安全科。

    14、对严重影响施工安全隐患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项目部将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队必须限期整改和解决,对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15、安全生产中碰到需要有关部门解决或者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安全业务单”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16、对安全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以种种理由拖延、刁难落实整改工作的,将按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以保证安全检查的实际效果。

    17、安全检查奖、罚按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各船舶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地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2、船舶机械设备操作工和维修工必须按规范操作和维修。

    六、“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格按照象山大目湾新城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七、工伤保险缴纳和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一时有困难的可以考虑为从业人员,特别是特殊工种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减轻和分散工伤事故所带来的风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承包人负责。

    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项目部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例如工作服、手套、套鞋、安全帽、安全带,特殊工种人员的防护眼镜、口罩、专用胶鞋、水上作业救生衣、等。要求施工现场安全员及时搜集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格证等资料存档。

    九、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即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项目部对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及危险隐患采取有利措施消除隐患。

    十、事故报告和管理制度

    1、各施工队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和人身伤亡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小时内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必须保护现场,划分安全区域;进行有关善后处理;对现场进行治理整顿,保证后期施工安全。

    2、项目部对于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如有隐瞒不报、虚报等情况,经发现后,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事故应急抢险和救援管理

    项目部对各水上作业的施工队船舶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救援设备及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应抢险急救援培训,确保在施工当中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十二、安全奖惩制度

    项目部凡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及施工队负责人的责任,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节和态度好坏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依法惩处。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必须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机构;并应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应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在门上挂牌标识,各船舶应有禁烟火牌,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警告牌。

    十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按各施工队月工程款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待该工程施工完成,无安全事故发生,风险抵押金全额返还。

    十五、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项目部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应当在每周或半月召开一次。各施工队负责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参加例会。建立例会制度,开会时建立签到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归入安全生产台帐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1

    一、目的 确保焊接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焊接装配车间所有员工。

    二、 1、 职责 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焊接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2、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1、 严格按照 6S 管理要求执行。

    1.1 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

    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

    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 产现场清除掉。

    1.2 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 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 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1.3 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焊接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 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灰尘。

    1.4 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焊接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每个焊接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 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1.5 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 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 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1

    B、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厂内的一切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 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

    违者罚款 50 元/次。

    2、 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

    焊接装配工必须无条件 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2.1 焊接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焊接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 的正确区分。

    2.2 焊接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焊接装配作业。

    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 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2.3 各项产品焊接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 避免停工待料。

    2.4 焊接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2.5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四、焊工车间注意事项 1.焊接车间要经常保持通风干燥,电焊机合闸前必须检查高压电有无漏电及搭铁,接线柱有无松动, 之后方可合闸工作。

    2、焊接工作前,应检查电弧焊机外壳是否漏电,保持良好的接地;电弧焊设备与线路是否有良好的 绝缘。

    3、施行电焊时必须佩戴:(1)面罩(2)手套(3)护脚,以防弧光刺伤眼睛,烧伤皮肤,防止火花 飞溅时引起烧伤。

    (检查面罩和护目镜是否符合要求) 4.操作时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5.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回火保险器和防爆装置,安全回火防止器,必须定期检查,做到 安全可靠。

    6、敲打电焊药皮,必须小心,以防飞溅烧伤眼睛。

    7、夏季应将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置阴凉处,冬季应防止结冰。

    8、工作地点经常检查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焊接完毕应按规定关好开关,清理现场,保持场地整洁。

    9、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关闭氧气、乙炔。

    五、维护使用设备的要求 1.工具附件放置整齐,工具堆放合理,不得丢失,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管道线路完整。

    2、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操作规程,精心保养,防止事故。

    六、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2

    一、总则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外出作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直接严格挂钩,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求

    1、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禁高空操作人员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体不适等情况下作业。

    4、高处作业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必须将衣袖、裤脚扎紧,需佩戴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将头发放进安全帽内,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悬挂端长度不大于1m。

    5、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初次上岗前,须由部门经理或小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作业人员需定期对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工具包。运送设备时须使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高处作业环境要求

    1、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5、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随便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统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与司机配合过程中,要确保相互通讯顺畅,在司机启动塔机操作前,确保塔上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当人员处于或者可能处于塔机运行的不安全位置时,严禁塔机启动。

    3、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4、严禁私自为项目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5、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在塔上行走。

    6、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配合,不得随意开动塔机,不得随意触动塔机按钮。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3

    说 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各级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可行性,责任要落实到人,并认真执行,强化实施。

    3、施工现场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3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出现场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2、本责任制主要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组织项目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4、严格控制劳务分包单位进场的审查工作,对劳务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设备进行严格审查;

    5、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7、每月组织本项目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

    8、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安全评估,并组织人员落实安全评估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和措施;

    9、项目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营救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根据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并参与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3、具体组织项目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季节、节假日检查,及时解决和消除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所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工作;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5、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6、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7、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8、定期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的检查与保养;

    9、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组织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10、组织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协调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11、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12、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分工,并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检查;

    13、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形成会议纪要,并发放有关人员。

    (四)、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赋予的职责。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3、组织编制相应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4、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6、组织辨识本工程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对风险较大工程项目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7、组织人员进行季节性施工的检查,工人的安全学习教育及安全例会的召开。

    8、制定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9、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并组织交底活动;

    10、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危险源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

    11、选择或编写安全教育材料,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安全管理任务和制订安全管理计划。

    12、组织人员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安排演练,并对预案进行持续改进。

    (五)、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制度并遵照执行。

    2、积极参与策划与编制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3、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支持性文件、法规、条例及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组织并参与安全教育,宣传有关安全信息、新的法律、法规。

    4、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5、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6、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7、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作业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8、配合项目生产副经理和材料部门对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9、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0、协助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六)、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物质和设备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物质和设备的验收取证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5、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材料、吊具、安全网、安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应验收合格入库,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或破损者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做好记录;

    6、对重点部位、危险物品进行重点保管,执行有关危险物品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七)、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基础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2、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纪律;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不伤害”和杜绝“三违”现象;

    3、作业前认真检查机械、电器等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工作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5、在作业中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在工作中随时注意作业条件的变化,保护好现场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警示标志;

    7、做好工作台帐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要讲清楚有关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8、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以“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实事求是的反映事故经过;

    9、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

    (八)、附则

    1、本责任制未包括的内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未认真执行本责任制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者将按渎职论处。

    4、对本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5、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制度:

    1、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合同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项目部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5、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勾。

    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

    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

    (二)、安全奖励

    1、发现他人“三违”并及时劝阻制止,避免可能发生事故者,给予一次性嘉奖100~200元。

    2、全年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日常安全管理达标的单位发放年终安全奖: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奖励3000元,安全员奖励20xx元。

    3、在公司安全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

    (三)、安全处罚

    1、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驾驶证擅自驾车的;

    (3)班前(八小时内)或上班喝酒的;

    (4)上班穿拖鞋、作业赤膊的;

    (5)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等违章电器的;

    (6)发现他人违章未及时制止的;

    (7)有其他违章行为的。

    2、现场有如下隐患之一的给予责任人100元,项目经理500~1000元的罚款。

    (1)电器设备、机具电线乱拉乱接、缺保护装置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零乱、卫生差

    (3) “洞口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

    (4)井字架、地龙绳、缆风绳无警示

    (5)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或下方未设安全网

    (6)氧气、乙炔气瓶未按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场所无消防器材

    (7)危险作业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无防坠落措施

    (8)立、拆模板时无安全防护措施

    (9)吊装作业钢丝绳、吊钩已达报废或保险装置缺

    (10)用于登高的悬梯缺档、断档或未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11)组合机具混用,施工机械无保险装置

    (12)新工人、新岗位、换岗等无安全教育,教育无台帐的

    (13)有其他安全隐患责任人未及时发现整改的

    3、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的给予200元的罚款。

    4、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按规定时间整改的或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给予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200元的罚款。

    5、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后决定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等处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6、行为恶劣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情况;

    (2)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查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4)查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做到内容完善、记录清楚、数据准确、资料管理规范;

    (5)查事故隐患整改或事故处理情况。

    2、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规定

    (1)日常检查:

    ①工程项目部每周按照JGJ59-99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一次(每月四次)。

    ②作业班组(包括分包单位)做到每天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对职工(民工)宿舍、伙房和使用的电动机具每天都要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做好安全日志和资料管理;现场电工必须每天做好施工用电巡视记录,及时解决电气方面发生的不安全现象,确保安全用电。

    (2)专业性检查:根据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周期,特种技术和材料的特殊要求进行。还根据季节施工特点进行专门检查,由相关技术人员实施。

    (3)综合性检查:由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及项目部相关成员参加,每月1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的生产、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现场防护、防火、防盗、防爆、防暑、防冻、饮食卫生、文明管理、隐患整改和事故处理等。

    (4)各级各种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期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立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先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护,对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停止生产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领导,防止发生意外。重大隐患整改后,要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部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检查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对新职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目标;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意见;

    (3)本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教训;

    (5)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6)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识;

    (8)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要求。

    3、实施安全教育必须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教育单位、教育人和受教育人双方签字、一式二份,项目部、被教育人各一份。

    4、从事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已领取上岗证、操作证者,必须持证上岗,否则视同无证上岗。

    5、凡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培训(复审)计划,由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4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3管理职能

    (1)EHS部是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②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③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④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⑤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门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②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③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管理内容与要求

    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章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核,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4.1规章制度的编制

    (1)规章制度编制前,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编制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2)所有规章制度的编制,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3)编制的规章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4)编制或修编规章制度的依据:

    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

    ②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③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④上级有关事故通报,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⑤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⑥有关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⑦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4.2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①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②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③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颁布执行。

    4.3规章制度的使用4.3.1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章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章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EHS部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章、制度,其他单位索取规章、制度时,由EHS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4.3.2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3)每个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4.4培训与考核

    (1)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发放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了解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2)公司所列管理事项应分解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范围内,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奖惩,实行逐级考核。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3)对违反现场规章、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提出意见,使其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予以经济处罚;对违反规章制度而影响办事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对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5评审

    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EHS部汇总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6修订与废止

    (1)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评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2)当发生重大变化或事故后及时进行修订。

    5附则

    (1)本制度由EHS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EHS部。

    (2)记录表格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发放登记表》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培训考核记录表》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修订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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