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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用4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06-30 12:40:0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用说明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作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用4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用4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用篇1

    说 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各级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可行性,责任要落实到人,并认真执行,强化实施。

    3、施工现场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3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出现场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2、本责任制主要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组织项目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4、严格控制劳务分包单位进场的审查工作,对劳务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设备进行严格审查;

    5、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7、每月组织本项目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

    8、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安全评估,并组织人员落实安全评估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和措施;

    9、项目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营救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根据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并参与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3、具体组织项目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季节、节假日检查,及时解决和消除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所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工作;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5、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6、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7、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8、定期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的检查与保养;

    9、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组织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10、组织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协调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11、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12、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分工,并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检查;

    13、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形成会议纪要,并发放有关人员。

    (四)、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赋予的职责。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3、组织编制相应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4、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6、组织辨识本工程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对风险较大工程项目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7、组织人员进行季节性施工的检查,工人的安全学习教育及安全例会的召开。

    8、制定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9、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并组织交底活动;

    10、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危险源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

    11、选择或编写安全教育材料,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安全管理任务和制订安全管理计划。

    12、组织人员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安排演练,并对预案进行持续改进。

    (五)、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制度并遵照执行。

    2、积极参与策划与编制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3、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支持性文件、法规、条例及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组织并参与安全教育,宣传有关安全信息、新的法律、法规。

    4、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5、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6、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7、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作业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8、配合项目生产副经理和材料部门对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9、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0、协助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六)、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物质和设备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物质和设备的验收取证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5、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材料、吊具、安全网、安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应验收合格入库,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或破损者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做好记录;

    6、对重点部位、危险物品进行重点保管,执行有关危险物品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七)、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基础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2、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纪律;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不伤害”和杜绝“三违”现象;

    3、作业前认真检查机械、电器等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工作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5、在作业中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在工作中随时注意作业条件的变化,保护好现场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警示标志;

    7、做好工作台帐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要讲清楚有关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8、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以“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实事求是的反映事故经过;

    9、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

    (八)、附则

    1、本责任制未包括的内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未认真执行本责任制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者将按渎职论处。

    4、对本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5、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制度:

    1、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合同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项目部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5、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勾。

    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

    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

    (二)、安全奖励

    1、发现他人“三违”并及时劝阻制止,避免可能发生事故者,给予一次性嘉奖100~200元。

    2、全年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日常安全管理达标的单位发放年终安全奖: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奖励3000元,安全员奖励20xx元。

    3、在公司安全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

    (三)、安全处罚

    1、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驾驶证擅自驾车的;

    (3)班前(八小时内)或上班喝酒的;

    (4)上班穿拖鞋、作业赤膊的;

    (5)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等违章电器的;

    (6)发现他人违章未及时制止的;

    (7)有其他违章行为的。

    2、现场有如下隐患之一的给予责任人100元,项目经理500~1000元的罚款。

    (1)电器设备、机具电线乱拉乱接、缺保护装置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零乱、卫生差

    (3) “洞口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

    (4)井字架、地龙绳、缆风绳无警示

    (5)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或下方未设安全网

    (6)氧气、乙炔气瓶未按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场所无消防器材

    (7)危险作业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无防坠落措施

    (8)立、拆模板时无安全防护措施

    (9)吊装作业钢丝绳、吊钩已达报废或保险装置缺

    (10)用于登高的悬梯缺档、断档或未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11)组合机具混用,施工机械无保险装置

    (12)新工人、新岗位、换岗等无安全教育,教育无台帐的

    (13)有其他安全隐患责任人未及时发现整改的

    3、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的给予200元的罚款。

    4、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按规定时间整改的或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给予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200元的罚款。

    5、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后决定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等处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6、行为恶劣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情况;

    (2)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查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4)查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做到内容完善、记录清楚、数据准确、资料管理规范;

    (5)查事故隐患整改或事故处理情况。

    2、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规定

    (1)日常检查:

    ①工程项目部每周按照JGJ59-99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一次(每月四次)。

    ②作业班组(包括分包单位)做到每天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对职工(民工)宿舍、伙房和使用的电动机具每天都要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做好安全日志和资料管理;现场电工必须每天做好施工用电巡视记录,及时解决电气方面发生的不安全现象,确保安全用电。

    (2)专业性检查:根据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周期,特种技术和材料的特殊要求进行。还根据季节施工特点进行专门检查,由相关技术人员实施。

    (3)综合性检查:由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及项目部相关成员参加,每月1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的生产、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现场防护、防火、防盗、防爆、防暑、防冻、饮食卫生、文明管理、隐患整改和事故处理等。

    (4)各级各种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期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立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先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护,对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停止生产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领导,防止发生意外。重大隐患整改后,要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部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检查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对新职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目标;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意见;

    (3)本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教训;

    (5)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6)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识;

    (8)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要求。

    3、实施安全教育必须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教育单位、教育人和受教育人双方签字、一式二份,项目部、被教育人各一份。

    4、从事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已领取上岗证、操作证者,必须持证上岗,否则视同无证上岗。

    5、凡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培训(复审)计划,由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用篇2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是依靠职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这种形式可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督促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一、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由相关的责任人签字后留存,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从业人员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于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由安全领导机构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汛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车队、部门二级,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全领导机构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每年不得少二次。

    5、节假日检查:成立春运、国庆等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組,负责节假日期间公司的生产安全。以查隐患为主,重点是车辆停放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物资的存储状态;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6、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签字等。

    三、隐患的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及时整改,除现场整改外隐患整改后须复查整改情况并要有复查记录。

    2、查出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检查人员必须及时向安全领导机构或管理部门汇报情况,制定相应的陷落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

    3、对政府管理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须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检查部门反馈。

    4、除一般事故隐患外,隐患整改要制订整改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四、制度的保障

    公司每年应当在安全管理经费中列支足够的资金保障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整改的开展。公司法人应深入到基层,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和方案,推动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用篇3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潜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务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务必理解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务必理解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理解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务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务必理解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本工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务必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理解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六条: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第八条: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用篇4

    1、入厂三级教育

    对新入厂的工人、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教育培训内容:

    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事故案例等。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2、日常安全教育

    各级领导对干部、职工必须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安全防火以及劳动组织纪律的教育,使全公司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

    工厂有关人事、技术、安全等部门一年不少于两次,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和安全知识测验等形式进行。

    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全厂性的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

    职工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制度等,造成各种事故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操作。

    3、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气作业、电(风)焊作业、电梯操作、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经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对特殊工种的人员,人事部、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要经常进行各种教育,使该类人员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企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的有关职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对重大生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调岗安全教育

    跨车间(部门)调动工作岗位时,应由接受车间(部门)负责对调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在车间(部门)内跨班组调动岗位时,由接受的`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在班组内变换工种(岗位)时,由班组对其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5、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的对象包括因工伤痊愈后的人员及各种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工伤后的复工安全教育。

    首先要针对已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预防对策,进而对复工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预防措施和安全对策教育等,引导其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休假后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常因休假(节、婚、丧或产、病假等)而造成情绪波动,身体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复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产生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针对休假的类别,进行复工“收心”教育,即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结合复工者的具体情况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等。

    对于因工伤和休假等超过三个月的复工安全教育,应由企业各级分别进行。经过教育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复工通知单,班组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允许其上岗操作。对休假不足三个月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6、安全考核

    职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厂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车间、部门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教育合格证制度

    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通过通用安全知识及企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教育合格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员工上岗时,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部门的管理,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持证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持证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复审,逾期不复审者证件无效。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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